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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广告法这次是来真的?

发表于2015-08-18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所有消费者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其中房地产广告新规定对广大购房者来说更是福音啊。在各种美轮美奂宣传下的开放商们,在新房地产法的束缚下不得不露出狐狸尾巴,成为脱下羊皮的狼如果发现以下八种打广告的形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轻则罚款百万,重则吊销营业执照。

 


 

《新房地产广告法》核心内容

 

1、“距观音桥XX分钟”

   禁止广告中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的位置。因为这种广告十分唬人,是乘公交、还是地铁,是开车,还是开飞机,走的哪条路线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根本不可靠。任由开发商误导,害人不浅。

2、“百万房源”、“千万平米”

   房源信息要真实,面积要表明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不能再任性的张嘴就吹嘘“百万房源”、“千万平米”了。

3、“每年升值XX%”、“每年按照购房款XX%返还收益”

   不能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因为这种承诺开发商很难兑现。即便兑现,这也已经背离了房产销售的宗旨,而更像是集资或投资。

4、“XX重点小学学区房”

   近些年,因教育部门调整“片区”导致购房纠纷的不在少数。因此,禁止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5、“XX农家院每套13.8万”

   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布广告。

6、“龙脉养生圣地”

   “龙脉”,多么高大上、震撼、霸气的宣传。这种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广告将被禁止。

7、xx元“起”

   每平米1元起,很多人都被这个很难发现的“起”字坑过。此次要求,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明实际销售价格,并且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8、“买房送蓝印户口”

   广告中不得含有可以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辣么重点来了,如果违反了以上八条之后又撒子后果呢!

     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原先规定的一倍至五倍提升为三倍至五倍,且增加了“广告费用无法计 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 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光头官方解读:


 

    这次广告法的出台正是全面总结了目前我国一些房地产广告中的乱象,也深刻剖析了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广告中误导性宣传的策略,直指这些问题广告的软肋,体现了治乱的精神。

    还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消费者关注教育、交通等设施的心理,声称某某项目有学校合作,等到入住之后,发现并没有,开发商就借合同里没写来搪塞,消费者打官司也很难打赢,“这些新规定都是消费者用血的教训换来的”。


    发表于2015-08-19
    悲伤逆流也是河,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新广告法这次是来真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8-19

    现在的广告打得人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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