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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交易:如何避免房主毁约?

发表于2016-07-18

二手房交易:如何避免房主毁约?



每次伴随着房价快速上涨,二手房交易中房主毁约的情况也会层出不穷,经常是双方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房主却反悔,拒绝交付房屋。


为什么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会毁约?仅仅是因为房价吗?在交易过程中,又该如何避免房主毁约呢?




一、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毁约的原因


1. 房主以交易中所售房屋是多人共同财产,出卖房屋的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共有人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

2. 房主以交易时为逃避国家税收等目的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为由,要求认定此次二手房屋交易买卖合同无效;

3. 房主认为交易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比如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等),并提出解除该房屋的买卖合同;

4. 房主借二手房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购房者的定金之实,要求认定交易合同无效。 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中房主毁约常见的原因就是房价上涨过快,房主觉得以低价售出很吃亏。

 但这并不是房主毁约的原因,还有的会因交易手续复杂、房屋产权登记问题等而毁约。那么在实际情况下,我们该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

发表于2016-07-19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发表于2016-07-19

我觉得绵阳这样的地方一般不得出现这种毕竟房价没有一天一个价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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