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绵阳房地产去库存规划新政问答

发表于2016-07-28

盼着盼着,《绵阳市房地产去库存规划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就出台了!




据悉,27日,市城乡规划局为此专门召开宣讲会,邀请一百余家房地产企业和规划设计单位负责人到场,逐条解读文件,面解疑释惑。


虽然开发商和规划设计人员疑惑解决了,但是我们购房者又怎样来解读这个新政呢?今天小编为你准备了绵阳房地产去库存规划新政问答,希望用简洁的回答解决你的疑惑。


Q:《绵阳市房地产去库存规划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实施范围是什么?

A:办法实施范围包括两大类:一是对于已开工建设但尚未预售的建设项目,在不改变其他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商业建筑使用功能,用于医疗、养老、体育、旅游、文化等经营性、公益性用途;开发企业也可申请调整居住建筑的户型或户数;二是对于尚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下,开发企业可申请适当调整项目商业与居住建筑面积比例。


Q:如何通过新规优化楼市结构,打通供需通道?

A:办法提到:“一主四次城”核心区以内的建设项目,原控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可申请兼容部分居住性质,兼容的居住建筑面积应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一主四次城”范围以内、核心区以外的建设项目,原控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可申请兼容部分居住性质,兼容的居住建筑面积应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一主四次城”范围内,涉及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地块需要调整主要用地性质的,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专题议定;“一主四次城”范围以外区域的建设项目申请调整用地性质的,具体比例根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确定;但原控规性质为商业用地的项目,调整后的商业建筑比例不得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容居住用地的建设项目,可申请增加居住建筑比例。

若项目位于“一主四次城”范围内,商业建筑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得小于30%;若项目位于“一主四次城”范围以外,具体比例可根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论证确定;原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或居住兼容商业用地的,开发企业可申请增加商业建筑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论证确定。


Q:新政放开后如何具体操作和实施?

A: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已开工建设但尚未预售的建设项目申请调整商业建筑使用功能与居住建筑户型或户数的,由开发企业向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拟调整方案,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对调整方案进行备案;尚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申请调整商业与居住建筑面积比例的:一类是不涉及调整地块主要用地性质的,由开发企业向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拟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对拟调整方案进行专题论证。论证通过后,由规划部门对拟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规划部门批准调整方案。根据规委会章程,需提交规委会审议的,由规划部门提交规委会审议,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另外一类是涉及调整地块主要用地性质的,由区政府或者园区管委会向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必要性及原因。规划部门组织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地块规划调整的专题报告。政府同意后,方可编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经评审通过后,上报市规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提示:企业办理时,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要求及法定程序开展相关适时调整。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依法履行公示、公告和听证等程序,确保市民百姓的知情权,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


Q:对于新政开发商怎么看?

A:九洲千城置业负责人: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商业实体需求的变化和调整,旧的政策已无法给企业更多空间施展拳脚,如绵阳老龄化加剧,要推出社区养老,原来的商业地产就不具备医疗康养条件,百姓也就享受不到这样的服务和功能。新政打破了原有束缚,可谓来得及时。同时他认为,新政在分类指导上,对开发商避免产品同质化也起到引导作用。企业都是逐利的,新政不搞一刀切,不仅对近期,也考虑到城市长远发展,具有前瞻性和严谨性。此外,新政打破了企业的空间束缚,对开发商而言,不再是单一的对数量上,还从质量上,从城市品质上,也有更多思考的空间和余地,有利于企业真正从供给侧去研究去完善。


  富临房地产总工程师唐纪明:新政的出台及时,可以说是顺应大势,可谓推动了去库存游戏规则的改变,整体效果上、方向上好。从公司角度上,希望下一步政策力度更大,毕竟目前我市商业库存压力较大,希望以此开好头,下一步能起到更好更深的推动。

小编觉得有去库存新政出台当然是好事,但是购房者似乎更关心新政会不会影响房价,房价会不会降低,贷款会不会减少等直接跟钱挂钩的问题。所以《绵阳市房地产去库存规划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究竟如何小编觉得还是需要看后续效果。


发表于2016-07-28

好大一版,看都看不懂,是给开发商看的吧

发表于2016-07-28

脑壳teng,讨厌看这种一版都是字的东西了

发表于2016-07-28

所以绵阳去了库存之后,房价是不是要涨,因为供给变少了

发表于2016-07-29

绵阳的商业是真心的比较难卖,住宅我觉得还是不存在问题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