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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交易“直更名”的风险

发表于2016-06-14

直更名”一般是,针对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或尚未交付的新房,购房者将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整体转让给买受方,开发商注销原合同,与买受方重新签定合同,为买卖双方省下部分过户费。

“直更名”实为购房者将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整体转让给买受方,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此举必须取得合同相对方即房产公司的同意,否则难以完成“直更名”手续。本案中周某承担“直更名”义务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双方在买卖协议中的约定应为合法有效的,但“直更名”显然需要陈某及房产公司的配合。

“直接改名字、免过户费”,近年来,房地产中介频现“直更名”二手房。一些声称可以“直接改名字”的二手房均没有房产证,甚至有些还未交房,想省过户费,需要从购房合同和还未办理的房产证上做文章。在网络搜索引擎上搜索“直更名”房源,马上会显示成千上万条相关条目。除却相关的新闻,大部分是中介和个人发布的售房信息。这些“直更名”房源从低档小区到高档小区一应俱全,并且不光是住宅,不少中介公司也打出了“直更名”的售卖口号。不少房产中介从业人员表示,直更名的房源目前卖得相当不错,不光卖得便宜,还可以省下不少费用,所以比较划算。用他们的话说,类似这种房屋买卖操作起来已经相当成熟,安全性可以放心。

虽说“直更名”的过户方式看似可以绕过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购房者省下一笔不小的税费,但是它的操作并不规范,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自商品房实行购房实名制后,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办理网上备案的,就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仅限以下三种情形: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允许退房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按规定程序认定的质量问题等;二是家庭成员之间因客观原因需要更名的;三是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协助执行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直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同意,否则难以完成。实际操作中,购房者与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后,还需等待房管部门审批通过、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才能与新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业内人士提醒,实际操作中,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备案的,需要购房者和房产公司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等待房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房管部门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房产公司就可以与新的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在这个时候才可以完成所谓的“直更名”。

发表于2016-06-15
认购的若干人体,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产交易“直更名”的风险”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6-15

好复杂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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