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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写你名字都不一定是你的?房产证竟隐藏这么大的秘密!

发表于2017-09-24
标签:出资 房子 共同财产 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 


要和我结婚,房产证上就得加上我的名字,这样才能证明你对我是真爱!”

句话相信很多人都听过,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房子的一部分就是我的了,相信不少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但其实,即使房产证上写了你的名字,也不见得这房子就有你的一份,这是为啥?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上面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薄记录的为准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实有错误的除外。所以,不要纠结于婚前婚后加名字的事情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不要紧,重要的是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都是一致的,两者不一致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基本上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就等于你有房子的产权。这里,注意是基本,但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 婚前买房

 结婚前买的房子,只有一方出钱,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像这样的情况,闹上法庭的话,一般视为出资一方对未出资一方的赠与,没有证据表明出资方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一般不能撤销受赠予方的产权。因为产权变更登记具有极强的公示效力,要撤销也需要由出资方举证。

 房子是婚前买的且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的名下,视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还贷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当然,也有很多情况就是小夫妻买房后,因为收入过低,家里的老人也有帮忙还贷。在离婚分割时,一方父母帮忙还的房贷,应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赠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2、 婚后买房

 婚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出全资后,这套房又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套房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小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这出资部分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

综上所述,房产证写自己的名字还是很重要的!毕竟房产证登记双方的名字主要还是用来表达出双方对待婚姻的态度,结婚前充分了解对方,深思熟虑后再决定是否在一起,婚后认真对待这份感情,经营这个家庭,那证书上写谁的名字不都一样?

如今想要想结婚,房子还是不可或缺的,但除了房子,丈母娘的一系列“附加条件”还是不能忽视的。俗话说得好,搞定丈母娘就是半只脚踏入婚姻的殿堂了,丈母娘的附加条件也是不可忽视的!看你不顺眼的,各种不平等条约压得你抬不起头,看你顺眼的说不定牵着媳妇自备房产证相送!但是,这样的好丈母娘,你总在家里呆着是很难碰到的,何不多出去转转,逛遍三台大街小巷,说不定就遇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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