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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低首付?其实并不低!

发表于2015-10-21

    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打着低首付”“口号宣传楼盘,一些买房者经济上不是很宽裕,认为那是一种很好的缓冲办法,殊不知这是一个陷阱!“”“低首付”,本质上是购房者在购房中不能完全承受首付,这时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为你垫付,或者虚拟抬高房价,多以银行贷款方式来获得首付款。其实这种方式并不能减轻购房者的买房负担,相反是购房者还需要借助首付款高息垫付、还款额度增加等风险。


 

 

   这不,在郑州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在郑州打拼的李先生,看上了单位旁边一座在建楼盘,感觉还不错。更让李先生心动的是该楼盘的广告语:“首付10万,好房子轻松拿到手。”


 

 

   李先生经过实地了解和咨询,开发商告诉他“首付十万,是自己先缴纳一部分房屋首付,首付款的剩余部分由开发商提供无息借款,但需要在一年内还清,否则要支付违约金。”李先生考虑到,房子还要,早买早划算,而且这个首付价位他还算能接受。和家人商量后,李先生决定购买该小区的一套三居室。

   约定的一年还款时间,李先生违约了,没有能力还清尾款。开发商将李先生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合同解除,开发商在扣除违约等费用后,退还李先生先前支付的款项。

   投入了精力和金钱,忙活了一年多的房子就这样被收回了。李先生实在是无奈。。。


 

 

   “”“低首付”看似像捡了,但后期高息,还必须保证在一定时间内还清尾款。只是解决了购房者的燃眉之急,但也蕴藏了巨大的风险,我认为,在购房时,应走正规的程序,国家政策规定首付付几成就几成,做一二十年的房奴又怎样,好歹你不需要在开放商规定时间内拿出一大笔钱来还清尾款。每个月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还贷款这样也好很多,不要听信开放商的甜言蜜语,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并且买房应该量力而行,不图眼前利益。

发表于2015-10-21

开发商都是为他的利益考虑的,买房要保持头脑清醒!

发表于2015-10-22

太傻了吧,一年之内明显还不了好吗,有那么多钱那怎么不全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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