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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九洲上尚城太TM坑爹了

发表于2012-11-27

九洲上尚城太TM坑爹了,我们小区景观小广场木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酒店的停车场,底层完全架空 木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商品房和配套用房,人车分流完全是噱头 现在后门是车出门的必经之路,酒店还占了我们的小区绿化地带!建了个围墙 离住房楼栋只有一两米的距离,公摊还那么高??都TM20%了 ,这个到底该啥子部门管呢??找住建局么???







发表于2012-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1栋和2栋之间的公有绿地属于全体小区业主,1栋的业主无权独自占有!
  考虑到1栋需要留后门出入酒店餐厨等物品,可以在酒店与地下停车场通道之间留门,隔离墙改建于地下车库入口尾端与1栋楼体之间
  且规划中前面应有广场,不能改为停车场。
  1栋和以前规划设计的不一样,加高了那么多,难道我们的公摊还是算那么多?我们在替酒店买房?

发表于2012-11-27

太过份了,严重违反规划,欺骗业主,说一套做一套,侵害业主的利益,强列要求九洲千城房产公司给业主一个说法!我们要求按照预先的规划进行整改!

发表于2012-11-27

太过份了,严重违反规划,欺骗业主,说一套做一套,侵害业主的利益,强列要求九洲千城房产公司给业主一个说法!我们要求按照预先的规划进行整改!

发表于2012-11-27

太过份了,严重违反规划,欺骗业主,说一套做一套,侵害业主的利益,强列要求九洲千城房产公司给业主一个说法!我们要求按照预先的规划进行整改!

发表于2012-11-27

上尚城现在的建设与规划局公示的小区设计总图不符
规划图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myghj.cn)上于2011年4月29日公示的九州上尚城总平面图规划设计,地址如下:http://www.myghj.cn/shownews.asp?newsid=1304
项目现在存在如下不符:
  1、规划图中西北角的景观小广场被更改为停车场




  2、规划图中东侧地面停车场入口处的岗亭被一个常锁的铁门取代,导致车辆要进入东侧停车场,需要先从小区西侧车行口进入,然后绕行4栋5栋前面的道路,穿过了整个小区,人为的增加了小区内车流量。如下图:



  3、小区西侧车行出入口被更改为了单向的车辆入口,不具备出口功能
  4、小区南侧次出入口被更改为车辆出口
  5、西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被更改为单向的入口,东侧底下车库出入口被更改为单向的出口
     3、4、5三点导致整个小区800多户的车辆要出小区会被拥挤到4栋和5栋前面的路上。同时地下下车库出来的车和东侧地面停车场的车出小区的路径与进入东侧停车场的路径冲突,小区内道路只能勉强通过两辆车,这导致小区内部以后会非常的拥挤。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栋和2栋之间的公有绿地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1栋的业主无权独自占有!
我反对现在建设的1栋与2栋之间的围墙方案!
考虑到1栋需要留后门出入酒店餐厨等物品,可以在酒店与地下停车场通道之间留门,隔离墙改建于地下车库入口尾端与1栋楼体之间

发表于2012-11-27

上尚城现在的建设与规划局公示的小区设计总图不符
规划图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myghj.cn)上于2011年4月29日公示的九州上尚城总平面图规划设计,地址如下:http://www.myghj.cn/shownews.asp?newsid=1304

项目现在存在如下不符:

  1、规划图中西北角的景观小广场被更改为停车场

  2、规划图中东侧地面停车场入口处的岗亭被一个常锁的铁门取代,导致车辆要进入东侧停车场,需要先从小区西侧车行口进入,然后绕行4栋5栋前面的道路,穿过了整个小区,人为的增加了小区内车流量。


 3、小区西侧车行出入口被更改为了单向的车辆入口,不具备出口功能
 4、小区南侧次出入口被更改为车辆出口

 5、西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被更改为单向的入口,东侧底下车库出入口被更改为单向的出口

     3、4、5三点导致整个小区800多户的车辆要出小区会被拥挤到4栋和5栋前面的路上。同时地下下车库出来的车和东侧地面停车场的车出小区的路径与进入东侧停车场的路径冲突,小区内道路只能勉强通过两辆车,这导致小区内部以后会的拥挤。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栋和2栋之间的公有绿地属于全体小区业主,1栋的业主无权独自占有!

 我反对现在建设的1栋与2栋之间的围墙方案!

考虑到1栋需要留后门出入酒店餐厨等物品,可以在酒店与地下停车场通道之间留门,隔离墙改建于地下车库入口尾端与1栋楼体之间

发表于2012-11-27

坚决不收房

发表于2012-11-27

顶起,就是NND太过分了,高新区给5100的房价要的就是高品质,如今他们这叫虚假宣传。要不还原,要不赔钱!!!那狗血的围墙太他妈的恶心了。这就叫他们打造的品质楼盘,打造你脑壳。。

发表于2012-11-27

坚决不收房,要么退房陪损失,要么按照承诺的好好改造直到老娘满意为止。九州就是骗子,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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