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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良开发商啊……关于绵阳市天籁一品1、2、3号楼交房问题处理的函

发表于2011-12-29

1、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建筑规范,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发表于2011-12-30
业主朋友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2011-12-30
请大家支持啊,请有关部门整顿,


赔钱赔钱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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